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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意事项
发布日间:2017-07-25 浏览次数:2686
(一)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》和执业印章的制作发放等工作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。
延续注册的,应在延续注册批准后及时办理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》延续手续。
(二)已经取得注册证书又取得其他未注册监理专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,需填写《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新增专业申请表》(见附件4),并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交回或寄送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。
(三)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内容应当真实,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》等应当由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名。
(四)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,鼓励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加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,成为协会会员。
(五)我部《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办建管函[2009]479号)不再执行。